開放近用筆記已上網 - 11/29
開放近用資訊筆記 1129 by黃浚維
開放近用資訊筆記1129 / 黃浚維
近用的五大危機
*素養
*管理
*價格
*科技
*授權
近用(Access) "使用者"的角度
散布(Distribution) "生產者"的角度
著作權有兩種: *著作人格權 -> 永不消滅
*著作財產權 -> 生存期加五十年
限制電子檔案的使用, 以保障著作所有權人的利益。 侵犯了個人隱私、限制自由軟體的發展、阻礙合理使用的權利。
*限制(containment)
*標記(marking)
專利是用來保護發明 /// 不保護發現
專利權的商品 ex: 史賓塞病床
古騰堡計畫, 將文本轉換為電子檔案, 放在網路上供人自由取用。受制於著作權法, 大多數為20世紀之前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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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近用資訊筆記-圖資四 陸昕婷
資訊近用的五大危機:
1.素養危機
2.管理危機
3.價格危機 - 學刊價格上漲速度快
4.科技危機 - 科技限制資訊近用:有些軟體故意不讓人看得懂,如:著作權軟體
5.授權危機
著作權法:
1.「重製」須「合理使用」
2.網路上流通時,必須得到「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
3.散布權及「耗盡原則」,合法取得原版的民眾可任意轉售
4.報酬請求權
5.增訂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保護規定
6.增進視障及聽障者的福利
7.明定網路上的合理使用
8.增加著作權爭議的管道
著作權有兩種: 著作人格權:永存
著作財產權:生存期加五十年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不得移除或變更。
專利權指在特定時間內, 對某項事物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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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三492100450郭元興-開放近用資訊課堂筆記941129
資訊近用的授權危機
資訊近用五個危機
1.素養危機
2.管理危機--"指定參考書、參考書、期刊、借書期限、借書冊數"都是以前的圖書館學著重處,但現今並不適用
3.價格危機--書價在以前高不可攀,但現在大家都負擔的起(台灣)
4.科技危機--專制格式、新舊版本不相容
5.授權危機--有時後有錢也買不到想要的資訊
印刷術以前的開放近用
1.識字人口少
2.複製速度極慢
3.複製數量極少
4.容易消滅
近代在電子化網路化前的開放近用
1.圖書館還是以典藏為主
2.隨意使用--像慈善事業
3.生產成本高--製版付印
4.學閥
5.散佈速度其實還是很慢
在電子化網路化後的開放近用
1.生產成本低--品質不齊,圖書館員須把關
2.檢索篩選資料費時--近用成本高
3.法律向生產者傾斜
4.散佈容易
5.典藏反而困難--生產成本低造成
著作在作者死後五十年,其作品才變成公版著作
現行的著作權法,過於嚴苛保護著作物
傳統錄音帶和數位錄音帶、HDTV不能轉載DVD錄影機、STREAM BOX和REAL VEDIO
歷史觀--英國特權造成著作權
道德觀--擁有奴隸、默背詩詞
經濟觀--公版著作依舊有人出版
資訊觀--古騰堡計畫、公版書籍,甚至影音
魔戒的例子--轉拍成電影,一二集不能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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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11/29 金大中
資訊近用的五大危機
資訊就是被記載的知識, 被用到的知識, 電腦與網路是用來處理、傳遞資訊的工具之一
。 1. 素養危機 2. 管理危機 3. 價格危機 4. 科技危機訊、專制格式
5. 授權危機 資訊近用 - 印刷術之前
1. 識字為主軸
2. 種類少 3. 數量少 4. 容易滅失
資訊近用 - 電子化/網路化之前
1. 隨意使用 2. 生產成本高 3. 生產過程被壟斷 4. 散布速度慢 5. 典藏為主
資訊近用 - 電子化/網路化之後
1. 生產成本低 2. 近用成本高 3. 法律向生產者傾斜 4. 散布容易 5. 典藏困難
近用與散布
1. 接近使用(Access)資訊
2. 散布(Distribution)資訊
著作權法疑問
1「合理使用」的限制
2公開傳輸權
3散布權
4錄音著作及錄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的報酬請求權
5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保護規定
7修正合理使用規定
公版著作
著作權法規定著作財產權存續期五十年, 臺灣地區對於百年之前的出版品, 可判定其著
作權失效, 成為公眾財(public domain),
著作人格權
1. 公開發表 - 第15條
2. 具名 - 第16條
3. 禁止改變內容致損害其名譽 - 第17條
權利管理資訊
• 限制(containment) • 標記(marking) 資訊權 自由 (Free)
歷史觀
道德觀
經濟觀
從經濟的角度來看, 財產權源起於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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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近用的授權危機 - 課堂筆記 周敏盈 493100677
資源近用有5個危機:1.素養危機 2.管理危機 3.價格危機 4.科技危機 5.授權危機
資訊近用在印刷術之前, 很難真的做到大家共用
資訊近用在電子化, 網路化之間的差別在於"速度"
資源近用在電子化, 網路化之後:1.生產成本低 2.近用成本高 3.法律生產者傾斜 4.散布容易 5.典藏困難
公版著作:著作權有2種 - 1.著作財產權存在期為作者存在期加50年 2.著作人格權永不消滅, 著作人格權不會因時間而改變
資訊權是人權的一部份
著作權有可能阻礙資訊的流動?保護利用
專利權是在特定時間內, 對某項事物的所有權?保護發明人
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很多出版社願意為其出版
古騰堡計劃把公版著作放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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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100043張詩浩
資訊近用的授權危機
資訊近用的五大危機:
1. 素養危機
2. 管理危機
3. 價格危機
4. 科技危機
5. 授權危機
著作權的疑問:
1. 暫時性重製是屬於重製的範圍,著作權法運用合理使用的限制,來限制著作權人的權利。
2. 一般侵害著作權案件的法定民事賠償額上限為五百萬元。
著作權有兩種: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1. 著作財產權存續期為:生存期加五十年。
2. 著作人格權永不消滅。
權利管理資訊:限制電子檔案的使用,以保障著作所有權人的利益。
1. 限制:將資料編碼,只有特定人士才讀的到。
2. 標記:以水印,旗幟等方式,偵測追蹤資料的流向。
專利是指在特定的時間內,對某項事物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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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上雯
資訊近用的授權危機
資訊就是被記載的知識,被用到的知識,電腦網路是用來傳遞資訊的工具之一
*而資訊近用有以下五個危機:
1.素養危機
2.管理危機
3.價格為機 ->價格上漲速度和國民所得不成比例
4.科技危機 ->有些科技限制資訊近用,或是資訊軟體推陳出新,導致使用上有數位化落差
5.授權危機 ->權利管理
*資訊近用-印刷術之前
1.識字為主軸 ->貴族式生活
2.種類少 ->印刷術尚未出現,必須自行排版雕刻,導致生產的速度緩慢
3.數量少 ->製作不易,無法大量生產,所以散佈速度較慢
4.容易滅失 ->因為無法大量生產的關係,文獻往往只有少數,所以必須善加保存
*資訊近用-電子化/網路化之後
(其電子化與網路化的主要差別是在於:傳遞的速度)
1.生產成本低 ->品質參差不齊
2.近用成本高 ->必須花上一番功夫及時間做比較檢索篩選之類的工作
3.法律向生產者傾斜
4.散佈容易 ->複製成本趨近於零,而且不會有過度使用導致文獻損毀等狀況發生
5.典藏困難 ->無政府狀態
*著作權有兩種: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1.著作財產權存續期為:生存期加五十年
2.著作人格權永不消滅
**著作人格權
a.公開發表
b.具名
c.禁止改變內容至損害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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